(四)限价商品住房供应。
限价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,采取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建设。2008年至2012年,计划每年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、150万平方米(套均75平方米),累计建设10万套、750万平方米。
(五)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,培育租赁市场。
为向中低收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场租赁房源,培育房屋租赁市场,计划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,以市场租金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。